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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少年为什么高速暴走11天150公里?手里仅有24元

来源:亲亲育儿家    阅读: 5.7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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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海都网记者 华健) 揣着24元钱,11岁男孩吴小峰(化名)独自一人在高速路上走了11天。渴了,在公路服务站用矿泉水瓶装水喝;饿了,啃点面包;困了,睡在高速公路边上的紧急停车带上。就这样,他从石狮灵秀镇华山工业区,走到150公里外的三明大田附近,才被大田高速路政发现,通知他家人将其接回。

11岁少年为什么高速暴走11天150公里?手里仅有24元

11岁少年为什么高速暴走11天150公里?手里仅有24元

之所以离家出走,是因为老爸买了5本暑假作业让他做,刚来石狮一个月的他便想回江西老家了。昨天吴小峰向记者讲述他这11天的经历。

  【离家出走】11岁男孩怕做作业想徒步回江西老家

昨日下午4时,在石狮灵秀派出所,一位满身是伤的小男孩在其母亲吴女士陪同下,慢慢走到记者面前。

他叫吴小峰,1.3米,江西人,本月刚从江西到石狮。吴小峰看起来没有精神,身上被晒得乌黑,双肩部皮开肉绽,背部和手也多处受伤。

提起自己家离出走11天,小峰断续向记者还原事发经过。本月7月14日上午10时,小峰按照父亲要求,在二楼做作业;当看见不会做的题目时,就觉得自己在这里呆得很不习惯,就想回家江西南昌。

他说干就干,从抽屉里面找出4元钱,“当时我也不知道江西在哪个方向,觉得要回江西老家,得从高速路上走。”他沿着石狮往晋江方向上高速,迈着双脚开始出发。

  【高速经历】

  遇到好心人给他20元买吃的

当他快要到高速边上时,因为迷路,就向一名年轻男子问路。当男子得知他要回江西时,就从口袋里掏出20元钱,让他买些吃的。

爬上高速公路后,因为身边车辆经常呼啸而过,小峰说,刚开始有点害怕,后来就习以为常了。“第一天走的路程比较短,可能只有5公里,但太阳晒得很痛。”

当走到高速公路休息站时,小峰就停下来,买点矿泉水和面包。当时在高速路边,边走边玩,很快就到晚上,周边都是大山和树,他就睡在高速公路边上紧急停车带,度过第一个晚上。

尽管夜里风大,当时他蜷缩在路边,到了天亮时,又赶紧起来走路,他就想尽快赶回江西南昌老家。

11天里只记得买5瓶水2个面包“在这11天里,我只记得买了5瓶水和两个面包,其他都记不清楚了”,小峰说,在离家的日子里,自己也很想爸妈,但更想在江西的奶奶,他没有回头,就想一直走下去。

因为太阳毒辣,小峰皮肤多处受伤,遇到流汗就钻心的痛。因为身体逐渐虚弱,有时踩到小石头,也会摔倒,他指着腿部的一块伤疤说,这是跌倒造成的,当时流了很多血。

  被路政队员发现时 他正埋头疾走

本月24日清晨6时,三明京福路政大队大田中队的路政队员发现小峰,将他带下高速公路。

记者辗转联系到三明京福路政大队大田中队,找到当时发现小峰的路政队员纪金锯、林伟江。

路政队员纪金锯介绍,当时他和林伟江二人驾车正在高速上行驶,当行至泉三线A道路133Km处,发现一名满身污垢的小男孩,肩部和背部还有伤,正在埋头疾走。

随后,纪金锯就停下车,问他“是哪里人?要到哪里去?”这个小男孩就是吴小峰,他说“要回江西”,自称是“江西山里乡人”,在山里乡中心小学读3年级。

路政队员就买点水给他喝,将他送到附近大田县的石排派出所,民警们查询他的情况,通知了小峰老家的亲人,老家的亲属们又致电石狮灵秀派出所,灵秀派出所通知小峰的父母,24日当天,把他从大田接回。

 【接回家后】小男孩饭量大增 称不会再干傻事

41岁的吴女士和丈夫吴华卿,都在石狮灵秀一服装厂打工,小峰是小儿子,他们还有个大儿子已21岁。

吴女士他们接到小峰后,就赶紧将他送到医院,当时小峰精神还不错。“然后医生给他打了点滴,刚开始适量控制饮食,后来饭量逐渐增大,比平时要多吃1.5倍以上”。

吴女士说,小峰原本在老家读3年级,成绩不好,这次暑假刚到石狮一个月,他爸爸就买了5本暑假作业给他做,第一天小峰就做了1页,第二天让他再做时,小峰就离家出走了。当儿子离家出走后,他们10多天都没睡好,发动多名亲友,找遍石狮、晋江全部村庄,但都没有音讯,就向石狮灵秀派出所报警。昨天,吴女士一家到灵秀派出所答谢。

据吴女士介绍,他们平时也没打骂小峰,两年前在老家,因不好好读书,小峰也曾离家出走过。小峰在与他父亲交流时,曾自称“很后悔这样做”,以后不会再干傻事。

对于此事件,石狮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美平表示,此事件绝非偶然,是小孩长期留守家里,父母亲未能与孩子较好地沟通造成的后果。

只有学会与孩子沟通,孩子才会在德智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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