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怀孕 > 流产胎停 > 哪些情况需要引产?

哪些情况需要引产?

来源:亲亲育儿家    阅读: 3.63K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引产又叫导产,是指用人工方法促使产妇分娩。是妊娠12-24周,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把已经发育但还没有成熟的胚胎和胎盘从子宫里取出来,达到结束妊娠的目的,这就是引产手术。

哪些情况需要引产?

很多人搞不清楚,往往认为引产与流产是同一种意思,其实不然,引产与流产有很大的区别,大家最好区分清楚,同时对引产的指征和危害进行全面了解。

哪些情况需要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4、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6、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引产的危害

1、引产后出血

正常情况下,引产后会有一周左右的少量流血现象,一般出血不超过月经正常量,都会自行恢复。

如果出血量超过400毫升以上,就属于引产后大出血,要立即前往医院,紧急止血。大量失血会引起休克,昏迷,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引产后要尤为注意观察阴道流血情况。

2、引产后感染

引产后的感染及并发症一般发生在引产后两周之内,患者会出现发烧的症状,而且持续发烧超过24小时以上,可基本判断为引产后继发性感染。

出现感染后的身体体征表现:

(1)腰部及下腹部持续性的酸胀疼痛

(2)阴道分泌物呈脓性或脓血性,有明显臭味

(3)严重感染者会出现血压下降、脉搏细速、腹部拒按并有压痛及反跳痛。

但关于这一危害,是比较好控制的,一般医生在术后都会让患者服用一些防感染的抗生素类药物,只要遵医嘱,按疗程规律服用,基本上都会远离术后感染的危害。

3、引产后产道损伤

(1)阴道损伤。这个属于引产的危害中不可避免的,无论是无痛人流也好还是引产也好,都是违反人体自然规律的做法,损伤或大或小,但是不可避免。

这是由于在引产过程中,会引起子宫的强烈收缩,出现宫颈口,后穹窿或阴道裂开的情况,(2)子宫损伤。有些女性朋友,可能会出现子宫破裂情况。对于此类引产的危害,需及时到医院进行宫颈缝合手术,避免引起阴道出血。子宫损伤可大可小,小到月经失调,大到引起不孕。

4、引产后羊水栓塞

这是由于引产中宫颈管扩张,子宫口张大,在子宫的过度收缩下造成部分血管开放,胎膜破裂,导致大部分或是部分的羊水涌入血管内。是引产的危害中比较危险的一种。

5、引产后心理失衡

引产后导致的生理危害我们可以通过医学方式给予及时和彻底的解决,但是心理上的危害,有时候不仅不能避免,更不能完全治愈,在引产的危害中属于影响比较长远的一种。因为有部分女性会出现抑郁和恐惧情绪,可能会影响今后的正常生育,所以家人和朋友要给予正确足够的心理疏导。

引产和人流的区别

引产与流产的共同点都是终止妊娠。

1、概念不一样

人流手术即是妊娠早期,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的手术,此时仍是未成形的胚胎。

引产是指在妊娠12-24周,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叫做引产,此时胎儿已成形。

2、最佳时间不一样

(1)人流最佳时间:在妊娠l0周以内最为适宜。

因为人工流产手术越早就越简单、越安全;反之,手术就复杂,手术后康复时间也就长。

(2)引产最佳时间:妊娠12-24周内,越早越好。

中期引产要比早期人工流产难度大,并发症多,故最好尽量做早期人工流产。

孕妇饮食
孕妇保健
胎教常识
流产胎停
胎儿发育
孕妇疾病
孕期食谱
孕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