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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为了维持友谊受委屈,该怎么办?

来源:亲亲育儿家    阅读: 2.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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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女儿新买的画册怎么没跟着回来,询问后,女儿说被A拿走放在书包里。后来女儿带一本旧的,又被A拿走放书包,没还给女儿。虽然A有征得女儿的同意,但询问女儿真的愿意放A那吗?她回答不愿意,但不敢跟A说,怕被排挤。我不希望A与B是因为画册才愿意跟女儿玩,这样的友谊太薄弱,我该让女儿自行去处理这问题,还是我们大人出面呢?或我可以如何教她处理?该告诉老师吗?

天晴诊所临床心理师张黛眉回复:

三岁到七、八岁左右的小孩,对于友谊中互惠性的认知是简单而且具体的。他们在选择朋友和玩伴时,着重在表面和实际的因素,像是他长得好不好看、是不是住在附近、和他在一起好不好玩。他们重视在人际关系中立即性的收获和社会性的得失。因此,好朋友的定义是可以跟我一起玩的人,或是可以一起分享吸引人的玩具和饼干糖果的人。

从人际互动中孩子们逐渐学会,为了维持友情有一些必要的行动,像是与对方分享东西或是和朋友一起玩等等,而且会很严格的把它们视为必要遵守的规则。当孩子们遵守这些规则时,友谊关系就可以持续;相反的,如果不小心违反这些规则的话,关系就会立即结束并且会被拒绝往来,除非事后他们有做一些试图弥补的行为,来表示友好。

女儿为了维持友谊受委屈,该怎么办?

所以,这个阶段的友谊很容易建立也很容易破裂,但也很容易重新和好。因此,大班的孩子会拿好东西跟好朋友分享,用物质做为交朋友的方法,是这个发展阶段的正常现象。到了小学三、四年级之后,孩子们在选择朋友时,才会开始注意到对方的个性或是有共同兴趣等内在特质。

因此,首先你要肯定孩子愿意和朋友分享画册的行为,和好朋友分享好东西才能带来友谊的确是这个阶段的人际法则。但是,孩子因为害怕朋友不喜欢他,而不敢向朋友要回自己的画册时,默许了别人拥有他的东西,对方也会以为这样做是对的。学龄前的孩子,对于物权的概念还很模糊,加上在社会性认知发展上,还没有办法站在别人的立场同理别人的感受,因此行为上常出现较多自我中心的现象。

你可以教导孩子画册是自己的,借朋友看过之后,可以向他要回来。如果对方还想看或想要一起玩,可以请他再向自己借,然后再借给他。教孩子用婉转的方式表达,对方就不会因此而不和他做朋友。这样做的同时,也在帮助两个小孩了解物权概念,并且学习“送”和“借”的区别,也学习“借”和“还”的人际法则。

如果小孩不敢申张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如何表达,父母可以用角色扮演的方式来示范,并且让孩子预先演练该怎么说。除非孩子真的很困难做不到,否则不要越俎代庖,从小帮助孩子建立自我肯定的表达能力是很重要的。